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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履职规范⑫】 乱堆乱放装修垃圾,物业该如何劝阻、制止、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2

导语

为了帮物业一线人员把“劝阻”说得更专业、更有效,即日起,襄阳物协将推出“物业履职规范·每日一例”系列推文,每期聚焦一类违法违规行为,还原规范用语,解读法律法规。用规范的语言履行职责,用有温度的服务化解矛盾,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家园!

乱堆乱放装修垃圾——物业该怎么劝?法律怎么说?

一、规范用语


XXX业主您好,我是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我们接到业主投诉(或巡查时发现),您将装修垃圾投放到XX公共区域。非 常理解您的装修需求,但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仅污染 小区环境、堵塞通行通道,还可能损坏公共设施、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我公司现在依法对您进行口头劝阻,希望您能及时整改,感谢您的配合。

如您在XX月XX日前未完成整改,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书面劝阻,如仍不整改,我们将向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二、应知应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