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提醒
房屋安全篇
房屋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底线。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将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范措施,确保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实现“零盲区、全覆盖”。
加强建筑外墙安全巡查
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构筑物等公共部位的安全巡查,对楼体外立面、搁置物、悬挂物存在脱落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及时组织维修。发现阳台、空调外机护栏等建筑外围部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还应根据责任归属,督促相关方开展整改工作。
严格落实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巡查、监督、管理职责,做好装修、施工动火的管控。发现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规搭建、无证照从事电焊作业、无动火审批及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加强空置房屋安全管理
加强与空置房业主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空置房屋安全管理。提醒业主关闭水、电、气总阀,关闭门窗,清理阳台花盆、杂物等易坠物品以及屋内易燃物品。
加强消防隐患排查
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短期内难改定人定责限期整改,坚决把安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重点排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消防物资配备等。
强化房屋安全知识宣传
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业主群等媒介,普及房屋安全相关知识,做好禁止高空抛物、居家安全防护等提示。鼓励群众通过“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形式,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身边的房屋安全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北京日报》2026年4月15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