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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放消防通道被物业清走,业主索赔1万元?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3-14

“我就临时放了几天,物业凭什么给我扔掉?”

中山一小区租户袁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放在地下室拐角处的三个纸箱,里面装的可都是贵重物品,怎么就被物业当成垃圾清走了?

一怒之下,袁某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10000元。

近日,我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 情 回 顾

袁某是中山市某小区的租户,2024年6月16日晚,他将装有物品的三个大纸箱,暂时放在了小区地下室停放电动车的拐角处。袁某说,自己还在纸箱上留了联系方式,准备过几天就来取走。

六天后,当他返回原地取物时,却发现三个纸箱不翼而飞。焦急的袁某赶紧联系物业公司,得到的答复是:物品已被当作杂物清理了。

袁某气不打一处来,他认为物业虽然在业主群和小程序里发了通知让清理掉该物品,但物业并没有按照纸箱上留的电话直接联系他,导致自己的物品被误清,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000元。

面对起诉,物业公司大呼“冤枉”。他们解释说,袁某堆放物品的地方是消防通道,本就不该放任何杂物。而且,物业此前多次通过业主群宣传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清理前还在物品上贴了告示,在业主群发了通知,甚至尝试通过快递单号查找物主,但因隐私保护没能成功。考虑到小区曾发生过火灾,消防部门反复要求清理通道,物业这才对无人认领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完全是正当履职。

法院判决

法院查明,袁某堆放物品的位置确属小区公共消防通道。物业公司此前多次通过业主群发布通知,提醒业主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2024年6月19日,有业主在群内反映并拍摄了袁某堆放物品的视频,视频中未见纸箱上张贴有联系电话。同日,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群发功能向业主发送了物品照片,并在纸箱上张贴书面提示,要求物主限期清理。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物业于6月22日将物品作为杂物清理。对于袁某所称在物品上留有联系方式的主张,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袁某将私人物品长时间堆放在公共消防通道,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物业公司为维护小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在清理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并对无法确定物主的物品尝试查找,已尽到审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其后续清理属于正当履职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

因此,袁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任何时候都不能占用、堵塞。个人对自身贵重物品负有保管责任,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区域,尤其是具有极高安全风险的消防通道,理应预见到物品可能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清理职责时,只要做到程序正当、通知到位、处置合理,尽到合理的通知和审慎义务,其维护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社会的理解。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