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济南开幕。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德明提交《关于保障物业一线员工权益 助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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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背景与问题现状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广泛覆盖高校、医院、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各类场景,保洁、绿化、秩序维护、工程维修等一线员工是物业服务的核心执行者。他们肩负着保障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直接服务于广大师生、医患人员、办公群体及居民,是维系城市正常运转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隐形守护者”。
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但一线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基层物业员工工作条件严重缺失,在高校、医院、写字楼等公共物业项目中一线员工普遍面临“无处休息、无处饮水、无处用餐”的艰难处境。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影响服务质量提升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瓶颈。
在广西某市一家商场内,卫生间里的一个小隔间既是保洁工具间,又是保洁人员休息室(图源:新华社)。
(一)“三无”困境的现状
在高校的教学楼和公寓楼宇中,一线员工缺乏固定休息场所,楼宇内的保洁员休息时,只能将厕所隔断、垃圾桶周边、地下室当作临时休息室,或在楼梯拐角坐个马扎靠着墙根短暂打盹;由于保洁人员大多数中午不回家,中午只能在以上区域休息、喝水和吃饭。近年来,新华社、新京报等官方媒体不断曝光保洁员休息场所的问题,而且高校的大学生也在发视频关注此类问题。
医院内的相关楼宇中也存在物业管理用房紧张,物业员工休息室短缺的问题。在门诊楼和住院楼,一线保洁员也只能在开水间、消防通道、走廊的墙角等临时休息。
室外的保洁、绿化员工在马路边、绿化带坐着休息及用餐,夏季午间躺在地上午睡,全无合适场地,严寒酷暑时节缺乏避风遮阳、防寒避暑的基本保障。
(二)导致“三
追本溯源,根本原因在于业主方在前期建筑物规划设计阶段未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针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做了明确要求,但对公共建筑物业管理用房却没有做出规定。业主方在后期场地新建或改造时仍未预留物业员工休息、用餐等配套设施,也未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相关配置要求,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住建部门在规划设计审核中也未起到有效监督作用,使得规划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建筑物建成后缺乏物业管理用房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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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
为保障物业一线员工权益,助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政协委员刘德明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专项配置标准,强化政策刚性约束
建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物业管理项目一线员工基本工作条件配置标准》。明确要求所有物业项目需根据员工规模、作业范围,配套建设具备休息、饮水、用餐、储物等功能的固定场所,明确场地面积、设施配置、环境条件等具体指标。将该标准同步纳入《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公共建筑中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要求,住建部门在公共建筑前期规划设计中加大监督审核力度,从源头保障物业员工用房的配置;同时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制要求甲方在采购物业服务时明确相关义务。
(二)统筹场地规划建设,补齐硬件保障短板
明确业主方作为物业项目产权方和管理方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开展基础设施新建、改造或翻新工程时,将一线物业员工休息、用餐等保障设施纳入整体规划设计。需结合物业作业区域分布、员工数量等实际情况,科学预留符合配置标准的场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避免后期改造困难。同时,指导业主方制定场地使用与维护管理规范,明确物业企业对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责任,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预留场地不被占用、设施完好可用,切实解决员工“三无”困境。
(三)强化行业自律引导,树立正向发展标杆
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权益保障标杆企业”“人文关怀示范项目”评选活动,总结推广优秀企业在员工待遇保障、职业发展、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将员工满意度、队伍流失率、权益保障投入占比等指标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企业市场准入、项目投标资格挂钩,通过信用约束倒逼企业强化自律。同时,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员工权益保障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员工诉求表达渠道,搭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桥梁。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