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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红线!一业主因私挖地下室被逮捕

发布时间:2025-12-17

案例

私挖地下室,危险!

2025年7月3日,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业主黄某松在未经任何报备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在其购买的门面房内开挖地下室。

该地下室面积约300平方米,深度达3.7米‌,施工期间,现场被3米多高的围挡严密遮蔽,工人进出时始终锁门,并选择在白天用挖掘机作业、深夜运输渣土,以躲避监管‌,黄某松的私挖行为导致整栋9层高的楼宇中,32户住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裂‌,即便是住在顶楼9楼的业主家中,墙面也出现了横向、纵向乃至八字形的裂缝,窗台大理石甚至断裂导致雨水渗入‌。经专业机构检测,该楼栋的安全性等级被综合评定为Cu级,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且局部处于危险状态。‌

通报称,涉案业主已于9月19日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得益于处置迅速,该房屋的加固工程已完工,结构安全数据回归正常。但回顾此事,我们仍感到一阵后怕——若未能及时发现,后果将不敢想象。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冒险,更是对整栋楼所有邻居、对我们共同家园的严重威胁。大家务必引以为戒!

警惕!这些常见的“野蛮装修”行为不可取

01破坏承重结构

在门口的对面墙开洞,用来做成鞋柜;在门洞变换位置;在厨房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消毒柜、微波炉和其他家用电器或柜子等;在卫生间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洗漱用品;拆除连接阳台的承重墙等。

02屋顶及小院乱搭乱建

开发商在顶楼设置露台,与房顶的公共部位连通,有的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在露台上随意搭建,搭建的小房与楼房主体不是一体的,达不到应有的牢固程度,禁不起强风的袭击,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另外,也加大了楼体的荷载,加快楼体的下沉度。

03随意拆除非承重墙体

有的业主为了增强采光或增加使用面积,在装修时将卧室、厨房及与阳台间的墙体或墙垛拆除,更换成门或柜子等,认为非承重墙可以随意拆除。其实,非承重墙并非不承重,也属于抗震墙的范畴,如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拆改,要经过专业评估和审批。

04封闭阳台

对于阳台两侧的落地窗,有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会对落地窗的局部进行封堵,封堵的部分不能和原有结构融为一体,极易开裂,易发生墙皮脱落或封堵部位分离脱落,带来安全隐患。

05其他违规装修行为

擅自改动、封闭房屋原水、电、气、暖等设施,护栏安装不遵守规范,安装超高超宽的护栏等。

物业在装修管理中应做到的事

注意

事前审查与告知‌

装修方案预审‌:业主在装修前需向物业提交详细施工方案,物业将重点审核是否涉及承重结构改造、地下室开挖、墙体拆改等违规内容。

签署承诺书‌:要求业主签署《装修承诺书》,明确列出禁止行为清单及违规装修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普法宣传‌: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宣传《危险作业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法律法规,警示私挖地下室、破坏承重墙等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过程监管与应急处理‌

日常巡查机制‌:物业将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对地基开挖等隐蔽工程实施重点监控。

首报义务‌:在首次发现违规施工时(如私挖地下室、破坏承重墙等重大安全隐患),物业应在‌24小时内‌向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报告。

过程报备‌: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无论业主是否配合,都需向主管部门同步备案。

联动执法‌:对正在进行的危险作业,立即联系执法部门到场处置,避免危害扩大。

证据保全‌:全程通过监控录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为后续执法和司法程序提供支持。

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危险作业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建筑施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专业律师表示,擅自拆改承重墙,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是构成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会造成“现实危险”,或者是否会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民事上,侵害同楼栋业主权益,需赔偿房屋修护费、安置费、损失费等;行政上,会因违反当地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而遭受处罚;刑事上,若行为造成“现实危险”,可能涉嫌危险作业罪;若在人口密集处私挖,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源:苏州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