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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新局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9-26

2024年9月23日下午,在襄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四级调研员、市物业行业党委副书记侯红丽就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问:在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采取了哪些推进措施?为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真正得到有效落实,结合贵单位的工作职责,您认为需要哪些方面共同努力?

答:近年来,我局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以及加大对市场化物业管理小区的指导力度,有序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空间特点,合理利用闲置角落、拆违腾地等资源,布局增设充电设施,同时对市场化物业管理小区开展检查督办,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指导物业企业摸底居民业主需求,征求业主意见建议,利用小区合适场地建设充电车棚或安装充电设施。今年以来,73个已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1395个市场化物业管理小区共计增设了17143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

为全面、深入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和落实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征求居民意愿引入国家电网、中国铁塔、中国移动等运营企业,在实施旧改过程中,同步组织建设充电设施,实现“投、运、维”一体化。指导旧改项目充分利用合适场地,应装尽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对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我们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区域,引入专业运营单位开展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在小区加大宣传,引导居民业主安全、规范充电。对单位自管、业主自治、街道(社区)托管的住宅小区,由产权单位、业委会、属地街道、社区根据居民需求,结合小区场地条件建设充电设施并指导做好维护管理。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方面,鼓励小区物业服务人对自建充电设施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并倡导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才能治标治本。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提醒本单位职工“满电回家”,缓解小区充电需求。广大居民业主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关于规范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六个严禁”,杜绝私拉电线充电行为,不在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和充电,对身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小区安全。业主委员会或小区自管组织要积极参与小区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策,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组织业主大会对充电设施建设资金、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等事项依法决策。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加大安全巡查和管理,通过安装电梯“阻车系统”、引进共享充电柜、完善监控设备、增设非机动车棚、安装标准化智能化充电设施、履行好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等途径,完善好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同时对小区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履行好劝阻、制止、报告职责,与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建立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