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退场时,若业主欠费,可采取以下措施追讨:
沟通协商类
原物业工作人员主动催费: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与欠费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欠费的原因,对于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如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等,积极给予回应和解决方案,争取达成和解,让业主补缴欠费。
利用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物业可请求其协助进行欠费追收工作。业主委员会可以在小区内发布通知,提醒欠费业主及时缴费,或者组织欠费业主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
与新物业公司协商:退场的物业公司可将应收的物业费债权转让给新物业公司,由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收。这样既可以减轻原物业公司的追讨负担,也能让新物业公司在接管小区后更好地与业主建立关系,推动物业费的缴纳。
书面通知类
发送催款通知:向欠费业主发送书面催款通知,详细列出欠费金额、欠费期限、滞纳金计算方式等信息,明确要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欠费。通知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张贴在业主家门口或小区公告栏等方式送达。
发送律师函:如果业主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仍未缴费,物业可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具有一定的法律威慑力,能够让业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促使其尽快缴费。
法律途径类
申请支付令:如果欠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物业的申请向欠费业主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欠费。如果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起诉讼:若其他追讨方式均无效,物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费业主支付欠款及滞纳金。在诉讼过程中,物业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欠费记录、催款通知、协商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法院判决支持物业的诉讼请求,而业主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未缴费,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业主财产等强制措施,以实现物业的债权。
来源:圣狐云智慧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