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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4-15

关于做好我市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全国、全省住建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落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襄阳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觉做好自查自纠,依法诚信经营,接受各方监督,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构建“依法履约、监督有力、信息公开、质优价符、群众满意”的物业行业发展新格局,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接受公开监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主动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协会和业主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工作,让业主住的安心、住的舒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严格合同履约,提升服务质量

始终以业主需求为导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杜绝重收费轻服务现象,以主动、热情、专业的服务态度回应业主关切,将解决业主的急难愁盼融入日常服务细节。履行承接查验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履行安全防范措施,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行为要及时履行劝阻、制止义务,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规范收费管理,加大公示力度

加大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力度,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并同步通过物业管理“一码看”进行公示公开,做到物业服务相关信息“码上可见”、“码上知晓”、“码上获取”。建立小区公共收益专用银行账户,厘清底数,规范管理。不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不侵占、不挪用小区公共收益。

四、主动承担责任,推进电梯更新

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建立电梯困人等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建议,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及时申报更新,对已纳入更新项目的,及时配合组织实施。

五、严守法律底线,开展自查自纠

积极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限制水电气暖和业主进出催交物业费、无正当理由阻挠业主加装充电基础设施、代收业主维修资金未按规定交存专户等行为的整改。对于业主的投诉和反馈,要做到有受理、有处理、有回访,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等活动,切实提升业主满意度。

六、加强行业自律,共建清正行风

各物业企业应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物业协会、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等协作配合,参与行业培训与交流,对标先进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凝心聚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物业服务环境,自觉抵制损害业主权益、破坏行业声誉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物业服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我们呼吁全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凝心聚力,万众一心,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实际行动将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治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