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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商赔钱!通道改“门面”出租,蚀本了

发布时间:2025-04-24

属于业主共有的区域,如何使用自然应该由业主说了算。樊城一楼盘的开发商将本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通道,改建成门面对外出租,结果钱没有赚到,反倒赔了一大笔钱。

前两天,樊城紫贞公园路上的众晶华尔街小区三号楼前,王寨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租赁人吴先生,将物品从一间装修成门面的房间内搬出。租赁人吴先生表示,因为这间房子根本就不是门面房,而是三号楼业主的公共门厅。

樊城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2018年3月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华尔街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将开发建设的众晶华尔街项目全权委托给受托人统一招商及管理。2021年5月 28 日,吴先生与华尔街公司签订《华尔街物业租赁合同》,华尔街公司将华尔街的3号楼1层10号物业,建筑面积54平方米的房子,以第一年租金为 58320元,以后每年租金上涨5%的标准出租五年。可吴先生在装修过程中,不断有业主说这是一个门厅不能出租。城管核实后,责令停工。

承租人吴先生因为租赁房屋准备开店做生意,除了交纳一年的租金,装修加上进购货物也花了不少钱。在无法经营的情况下,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双方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这间房屋是小区业主共有门厅,依法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或追认,擅自将他人之物出租,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同时,还要退还承租人交纳的租金5万多元,赔偿装修等损失共计19万元。也就是说,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公共门厅出租,不仅没赚到钱,还倒贴了一笔钱。

有律师表示,小区共有区域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让众人创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教训,也给其他楼盘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个警示,侵害业主利益,只能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来源:襄阳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