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都高新区某小区
发生了一起
令人警醒的高空抛物事件
一男子情绪失控下
竟将一把电竞椅
从16楼阳台抛下
事故发生后
当地民警根据小区监控
锁定嫌疑人
据悉
涉事男子是该小区业主
事发时
因与女朋友发生口角纠纷
于是将电竞椅从屋内
抛至于楼下发泄情绪
警方表示
椅子坠落在小区人行道旁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巨大声响引发其他业主恐慌报警
小区一业主事后回忆时说:
"轰的一声,就像炸弹爆炸!"
目前
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把坠落的椅子
不仅“砸碎”了社区安宁
更砸毁了肇事者的前途
回顾以往
因高空抛物、坠物
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男子从四楼扔下洗衣机
浙江温州
赵某(男,34岁,龙港人)
与女友吵架后饮酒泄愤
将出租房中的一台洗衣机
从四楼抛下
造成一辆轿车轻微受损
事发后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天降酒瓶
2025年2月
湖北史某因怕被妻子发现自己又在喝酒
竟将酒瓶从18楼扔下
致同小区业主李先生的汽车引擎盖
被砸出一个窟窿
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史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普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如何防范“从天而降”的灾祸?

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杜绝高空抛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