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市物业管理协会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落实襄阳市发改委、市住新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5〕327号)(以下简称《通知》)。专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代表共同参会。

《通知》从坚持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及依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时指出,创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模式,对物业服务收费确需上浮或确需超过对应服务等级标准的高品质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人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应充分论证,建立公开透明、价格量化的《服务项目清单》,供业主选择,满足业主对高品质、多样化服务需求,形成“基础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模式。
《通知》中明确:“未装饰装修和未实际入住的房屋是否减免物业费,应首先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则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过去部分业主认为“没住就不用交物业费”的认知将被彻底打破。针对空置房这一焦点问题,新规确立了清晰的判定层级——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时,则直接适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与会专委会成员就《通知》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领会,结合各自服务项目实际和我市行业发展趋势就《通知》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发表了具体意见看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就对应的《襄阳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进一步达成共识。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下一步在《通知》具体落实工作中,协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人自律制度。专委会要持续发挥作用,持续承担责任、发出专业声音、拿出专业建议,为行业服务;要聚焦《通知》落实中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企业服务提升提供方向;要适应新媒体时代形势变化,改进和丰富普法方式,深化业主等各方主体对物业管理行业专业价值的理解,把专委会工作做实做细,更好服务我市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