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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4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关于缴纳 2024 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襄阳市物协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旨在为广大会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交流及服务,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 会费。为了规范会费的收缴,保证协会及各区工作委员会各 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交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用途

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但须严格依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用于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5000 元/年;

(二)监事长单位:5000 元/年;

(三)副会长、副秘书长、监事单位:3000元/年;

(四)理事单位:2000 元/年;

(五)会员单位:800 元/年。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会员单位于8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2、新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起交纳全年会费。

3、所有会费统一交由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管理。

开户单位: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襄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111 5010 1280 1174 343

尚未缴纳 2023 年会费的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一并补 齐。用本单位账号缴纳的注明 “会费” 即可,用个人账号缴 纳的,请注明 “xx 单位会费”,以便核查。秘书处收到会费 后,将在 15 天内开具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电子), 交款人可在 “ 电子票夹”微信小程序随时查看、下载和报销使用。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铁路大厦 16 楼 1612 室

市物协 QQ 群:61164732

电话:0710— 3236350

五、会费管理

1、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由秘书处严格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会费。

2、对会员交纳的会费应严格按财务规定管理,合理支 出,节约使用。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状况,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审计。

六、其他

协会的发展离不开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依章交纳会费是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故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时限超过一 年者,视为自动退会,不再寄发有关资料及通知有关活动。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是我们不断完善和进步的源泉,我们将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精准、高质量的服务。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4年3月29日